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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 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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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19 02:16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10-9 15:12: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坛关于管理问题,很多人有意见' n2 U9 g6 ?7 Y( R! P1 \) G9 n5 q
    要不实行一下民主制度
    7 x) p& S( U8 g8 c三权分立9 A" I4 c! i- D& ?8 w( |
    1.论坛立法权$ h- K: c% @% L
    设置论坛议员扩展用户组
    & ?+ W! T4 ^7 [1 {$ G5 M, I. N定期选举,任期一年为限,可连任。
    3 x, T: h, P. d+ ] 不论是常委委员版主们普通会员们都可以竞选) ~6 ?4 F6 p4 |8 L
    讨论论坛基本法,刑法,发帖回帖奖励法,著作权法,版面设置法案 等等。; b# E- H- w+ T" Y" s/ i7 J
    2.司法权
    / L4 ~# q/ P" L6 M9 Q- l实行司法考试制度,定期招募部分人员考试合格者来工作,题目就是论坛的法条里出,还有一些智力情商等测试。议员可以兼任。
    8 V# k& a1 O" C, L$ X3.行政管理权
    * O% L* q% E5 J% y这块对一个非盈利性论坛来说没有什么搞头,暂时空置。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19 02:28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10-9 18: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hgh 于 2017-10-9 19:44 编辑 # |5 n" _( m0 z; I9 B  H

    1 G4 x8 Y3 |2 O唉,何必弄得这么麻烦,我们论坛是非盈利论坛,没有工薪报酬,充当免费劳动力,有多少人愿意瞎折腾?那些一时心血来潮提出自已要怎样怎样的多半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从论坛成立至今,真正把论坛管理工作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做到底的只有管理员发哥,管理员人生难免有今日和常委Oeasy这三位,其他很多版主都因为工作原因很少来论坛或者后来根本没有来论坛。目前最简单可行的是把禁言操作记录专贴中各种违规情况全部一条一条总结出来,进行条理化:
    9 c, g7 s* Q6 l(1)哪一种情况应该被禁言
    # T( a1 t" p1 Y2 L% C(2)禁言时间的长短7 D9 o0 J3 o  B6 e+ ?, a
    最重要的是,各位管理员要相互沟通,统一禁言标准(哪种情况应该被禁言,还有禁言时间长短,最好搞一个投票帖来实现。因为这个帖子是针对版主、常委和管理员的,阅读权限最好设成90的版主阅读权限)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19 02:16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7-10-9 15: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arthWorm 发表于 2017-10-9 15:394 H( p' E0 c7 h/ x4 v( K" G
    发神威武,就提了个小小的建议立马搞出一个三权分立,个人只有一个观点想要补充:原则上立法权和执法权应该 ...

      X7 w$ {" S3 F% ]所以大家应该多多参与民主管理,普通会员几十万,特殊用户组里也就几百个人。立法永远是多数人的意见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1-1-15 05:13
  • 签到天数: 27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10-9 15:39: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arthWorm 于 2017-10-30 18:33 编辑
    1 x0 b& a4 {7 ~( g$ p7 ^
    2 G8 L& O- {' \% ?2 J" |发神威武,就提了个小小的建议立马搞出一个三权分立,个人只有一个观点想要补充:原则上立法权和执法权应该是完全分离的,考虑到论坛的实际情况也就是在司法权执行者中“议员可以兼任”,这一条做个补充:兼任执法者的议员在同一时刻同一**中仅能扮演一个角色,毕竟,如果一个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话是没人愿意陪他玩的;( K+ ]/ b2 f) K1 a0 X. y5 q' E
    $ ~) \5 p; [" f# ~5 h' \/ A
    其次: 建立弹劾机制, 任何人有权对执法者的不当执法发起弹劾投票贴, 在帖中必须摆事实讲道理, 在被弹劾期间, 被弹劾的执法者不得对发起弹劾者或者相关**的相关人等行使任何的执法权, 也对弹劾发起者所论述的**和所质疑的执法行为没有司法解释权, 当在一定期限 (比如一**) 内达到一定的赞同人数时, 执法者必须收回错位的执法结果并被弹劾 (剥夺其执法权及可能兼任的议员权限),  发起弹劾者自动晋升执法者, 接替被弹劾者行使执法权; 若弹劾失败, 发起弹劾者自动以挑战论坛管理为由被禁言一段时间 (比如一**或者一个月), 若多次 (比如三次) 发起弹劾均以失败告终, 则以扰乱论坛论处 (永禁或封锁账号或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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